巳时,霍小妹眨巴着好奇的大眼睛,从洗衣大婶那里得到了如下消息——
常老爷当年娶了个落魄的大家小姐,有了现在这俩儿子,大儿子一直跟着他爹跑生意,为人小气刻薄。小儿子一直被养在家里吃白食,据说是个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的才子,但是从来都没有听说他有什么功名。这两人都不是啥良人,大婶家有个儿子勤劳淳朴,英俊潇洒……
午时,霍美人递出慰问的汗巾,从给常府送菜的大叔那里获取了如下消息——
常家现在乌烟瘴气的,大儿子不打算再养着那个吃白食的才子弟弟了,已经分了家准备让小儿子背着银子滚呢。这家实在是个豺狼窝,普通人进去肯定让人啃地连骨头都不剩,大叔家有个儿子老实勤快,相貌俊朗……
三番下来,情报已是收集得八九不离十了,霍伪娘眼珠一转,心中便有了计较,他再次逛回了常府门前,在大路旁寻了棵巨树,在树荫里蹲了下来。霍改打包袱里掏出一早备好的干粮,眼神锁定了常府大门,就着清水大口大口地哽着白饼。
就在此时,常家大门打开了,一辆华美的马车出了门,沿着大路缓缓驶来。
霍改眼神一凛,果断抛下啃了一半的面饼,掏出随身带着的所有蜜饯零嘴,奋力一掷,将蜜饯散乱地抛洒在路中央,又捡回面饼,作认真野餐状。
枣红的健硕马儿拖着马车不紧不慢地往前奔行,走到霍改刚刚撒蜜饯的地方忽然抽了抽鼻头,继而彻底停住了步伐,埋下头美美地吃起了蜜饯。
“轩离,怎么了?”马车里传来一个清冷的声音。
赶车的小仆连忙回复道:“不知是谁落了蜜饯在路上,火影正埋头捡着吃。”
“啧,麻烦。”车中不满地叹了一声,随即,一只纤细苍白的手撩起车帘。
霍改当即埋头竖起双掌,一把糊脸上,将面容捂了个彻底,只开了条细细的指缝,往马车那边窥视。作“虽然奴家很想看俊公子,但人家是个害羞的小姑娘哟~”状。
轩离听到了身后的动静,一个扭头,正撞上霍改姑娘羞涩捂脸的时刻,登时嘴角狂抽。
任谁看到这么个——双腿大张着蹲地上呈粗鲁豪放姿态,双手并拢着捂面颊呈娇羞无限姿态——的朴素村姑,都非被当场雷翻不可。姑娘您要装纯能不能先把您那像拉[哔——]样的蹲姿改改再说?您存心要闪瞎所有无辜路人的狗眼么?!
车中人探出头来,见自家小仆正死盯着某处呈蛋疼状,也随之转了头,于是,车中人的脸,终于毫无遮掩地出现在了霍改视线之中。
被双手遮了个严实的脸瞬间扭曲,霍改身子开始不可遏止地疯狂颤抖——
恐惧,极致的恐惧,连呼吸都凝滞,心脏卡在喉咙口,将歇斯底里的尖叫堵死在胸腔。头皮一寸一寸地发麻,眼底炸开满幕血红,脑子被冲击而来的强烈情绪搅得混乱一片。
好疼,指甲被一根一根拔掉,肌肤被一针一针扎穿,身体被一鞭一鞭撕裂,冰盆的寒冻刺入膝盖,跪到匍匐不起,烙铁的滚烫灼入胸膛,嚎到嘶哑无声。
痛有多锥心,惧就有多刻骨。竟是惧怕到了连怨恨都不敢在第一时间浮上心头,满心只剩下了一个字——逃。
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,那紧紧捂住面颊的手才颓然放下。霍改一张脸白得惊心,下唇被咬得鲜血淋漓,鬓边湿漉漉一片,尽是冷汗。双腿一软,霍改跌坐在地,他第一次真正领悟到虐身的残酷,灵魂在无边的绝望中缩成一团,只有痛苦深深地埋进血肉,铭刻一生,连死后都无法忘怀。
霍改狠狠给了自己一耳光,摇晃着撑起骨骼,站直身体。必须立刻行动,绝对、绝对不能让陈柏舟再次选择常谷风,一旦常谷风有了陈柏舟作依靠,曾经勾搭过陈柏舟的自己就死定了。
如果必须有个人付出血的代价,那就别怪我先捅刀子给谷风你放血了,爷可是个很怕疼的胆小鬼呢!
霍改收拾好东西,飞快地奔向之前雇来的马车,沿着返回茶县的路,远远地跟上了常谷风一行。常谷风的马车最终在茶县最好的云来客栈前停下,看样子这对主仆是想在客栈先歇一晚再行赶路。霍改随后订下隔壁的上房,甩着两条长辫子蹲守在了常谷风的门口,开始听壁角。
“公子,咱身上带着这么多银子上路,是不是有点儿危险?”
“那你有何建议?”
“要不咱请几个镖师吧?”
“哦,这些俗事我哪里懂得,你既觉得有必要,便去办吧。”
“公子,小的去请镖师多少要耗一个时辰,您一个人在客栈里不要紧么?”
“明日我们启程之时再顺路去请不就成了?”
“公子睿智。”
“去将我前两日看的诗集翻来,再泡壶龙井。”
“好的公子。”
霍改苦逼地蹲了一个下午,再无所获,只好就着“常老爷尸骨未寒,两兄弟已然分家,常老大大获全胜,常谷风凄凉出户。”这个貌似有点不大靠谱的推测,来冒险进行下一步安排。
并非霍改莽撞,只是他一念及初见时那十足震撼的心灵体验,就心惊胆战,恨不能立马铲个坑把常谷风埋里边儿当植物人去,既定轨道实在是太TM吓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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